
2026年6月15日,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发布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,披露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朱云国及董事、董事会秘书曾丽娟的减持计划已届满,两人在减持期间均未实施任何股份减持,当前持股数量及比例与减持前保持一致。
减持计划背景
公告显示,此次减持计划涉及的两位股东均为公司董监高人员,其持股均来源于北交所上市前取得。减持计划实施前,朱云国持有公司股份1,760,0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1.9232%;曾丽娟持有公司股份653,9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0.7145%。
股东名称
股东身份
持股数量(股)
持股比例(%)
当前持股股份来源
朱云国
董事、副总经理
1,760,000
1.9232%
北交所上市前取得
曾丽娟
董事、董事会秘书
653,900
0.7145%
北交所上市前取得
减持实施结果:均未减持
根据公告,上述两位股东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。从实施结果来看,朱云国与曾丽娟在减持期间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,减持数量均为0股,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%,已减持总金额亦为0元,减持计划均未完成。
截至公告披露日,朱云国仍持有公司1,760,000股股份,持股比例1.9232%;曾丽娟持有653,900股股份,持股比例0.7145%,两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。
股东名称
减持数量(股)
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(%)
减持方式
减持期间
减持价格区间
已减持总金额(元)
减持计划完成情况
当前持股数量(股)
当前持股比例(%)
朱云国
0
0%
-
-
-
0
否
1,760,000
1.9232%
曾丽娟
0
0%
-
-
-
0
否
653,900
0.7145%
股东未减持原因
公告指出,股东曾丽娟未实施减持系“基于市场行情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”。对于朱云国未实施减持的具体原因,公告未进一步说明,但明确此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、承诺一致,且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。
公告合规性说明
公司表示,本次减持结果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对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备查文件为上述股东出具的《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》。
天盛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